盧秀燕、蔣萬安再喊話修法碳費留地方 蔣:取之地方用之地方

臺中市長盧秀燕與臺北市長蔣萬安,針對碳費都希望取之地方、用之地方。記者陳秋雲/攝影

臺中市長盧秀燕今與臺北市長蔣萬安同框簽署捷運藍線合作備忘錄,兩人再次喊話修法「至少八成碳費留在地方」,蔣萬安也表示支持盧的看法,碳費給地方,更有效率在第一線執行。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在國會要修改氣候變遷因應法,將碳費八成撥交地方的條文直接入法,提案已送進立院議事處,希望週五付委審查。不過,如果此案通過臺北市可能會沒有碳費收入。

盧秀燕說,碳費沒有繳交城市,表示永續淨零很不錯,沒有重大碳排放量,這個費用不是城市繳交,而是企業繳,其他城市還在努力。

盧秀燕說,我們還有中火用煤發電,明年起依照碳排放量繳交費用,這個取之於地方用於地方,當然繳交的地方應該能得到經費分配,用在地方上環保永續淨零工作,碳排除工作,要努力,沒有要求全部,但地方留下八成、中央分配二成自己用。

沒有繳交的城市恭喜他們,建議碳費絕大部分要留在地方,部分給中央使用或再分配給其他縣市。

蔣萬安表示,支持盧提出取之地方用之地方的概念,地方執行減碳淨零工作很辛苦,巧婦難爲無米之炊,希望提撥一定比例給地方政府,對環境永續、淨零減碳工作做到好還要更好。

蔣萬安說,地方擬定階段性目標,要達標都需要加把勁,把碳費給地方更有效率在第一線執行,對各縣市與臺灣達到2050淨零碳排會更有效率達成。希望中央聽到地方心聲,在配比方面給地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