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行業協會商會評比表彰活動 未經批准不得冠「中國」字樣

大陸行業協會商會評比表彰活動未經批准不得冠「中國」字樣。(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華社22日報導,中國大陸民政部稱,近日專門印發通知,進一步規範大陸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評選評獎活動和收費行爲。明確通知,大陸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未經批准,不得對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全國」「國際」「世界」等字樣。

對於規範大陸行業協會商會評選評獎活動,通知要求,要堅持非營利性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條件和程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不得以創建示範、標準認定、評定評價、認證認可、資訊發佈、數據排行等方式變相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營利性機構合作舉辦或者委託營利性機構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不得在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前後收取各種相關費用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變相收費。

在規範合法合理收費方面,通知明確,各大陸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會費檔次和標準,綜合考慮服務成本、市場需求、會員和服務物件經營狀況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準等因素,合理確定經營服務性活動收費標準,不得利用行業壟斷地位和行業影響力強制入會、違規收費。

通知指出,大陸民政部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大對大陸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評選評獎活動和收費行爲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於自查自糾工作開展不力、繼續頂風違法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違規收費的,將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公開通報、調整年檢結論、降低評估等級等措施,進一步加大處理處罰力度,確保行業協會商會規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