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趙少康條款」 本尊自比彭博嗆:不懂去問蕭美琴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吳沛憶日前提出「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增訂參選人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或任董事,國民黨陣營直指是「趙少康條款」,於院會中退回程序委員會。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直言,以美國爲例,前紐約市長麥克.彭博(Michael Bloomberg)競選並當選紐約市長12年,也未被要求放棄彭博社媒體集團的股份,「請民進黨立委去問問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

趙少康表示,民進黨立委提出廣電法修正草案,企圖限制參選人投資或擔任廣電媒體董事,明顯是「趙少康條款」,既然是衝着我來,又完全不合理,他就要好好教育一下這些民主退步的立委。

趙少康指出,「參政權」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登記成爲公職候選人與當選成爲公職人員,有天地的差別,賴清德當選了就是中華民國的總統,他雖然登記成爲副總統候選人,但是沒有當選,就只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全世界也找不到哪個民主國家不準廣播電視的董事或股東登記爲公職候選人,或登記爲候選人就要辭去董事或出清媒體股份。

趙少康表示,廣電法原來規定的黨職、當選公職必須辭去廣電媒體的董事及出清股份就已經是全世界最嚴苛的了,現在連登記爲候選人都要追殺,毫不講理,豈不跟土匪行徑一樣?試問,只要登記爲候選人,就要強制要求出清廣播電視股份或辭去董事職務,一旦落選,民進黨會不會協助恢復董事職務及原有股份?這也是憲法保障的生存權、財產權與工作權。

趙少康認爲,民進黨委員這個荒唐提案的針對性很強,完全是因爲他參選2024副總統,讓賴清德只獲得40%選票成爲弱勢總統而採取的報復手段,擔心他再次參選,顯示其器量狹小、眼光短淺。賴清德身爲民進黨主席,實在應該給這些委員好好上個民主初步的課程。

趙少康強調,以美國爲例,Michael Bloomberg競選並當選紐約市長12年,沒有被要求放棄他在Bloomberg(彭博社)媒體集團的股份,最多隻是把股權交付信託而已,卸任紐約市長後,現在還擔任Bloomberg媒體集團的總裁兼CEO,「民進黨委員不懂,去問問蕭美琴副總統當選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