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 不同意改建眷戶有優先價購權

針對國防部對眷村改建的不同意改建戶及違佔建戶提告,並取消他們的居住憑證及權益,強制搬遷。日前在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舉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公聽會中,在野黨立委要求國防部應協助沒辦法得到權益的眷戶。

對此,爲落實眷改條例照顧眷戶的精神,保障眷戶的基本居住權益,劉世芳等人提案增訂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2條之1條文草案。草案指出,國防部應提供完成改建之眷村的零星餘戶,優先給不同意改建的原眷戶價購或承租。

而國防部也應協調退輔會,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的就養規定及標準,提供安置就養。待眷村改建全數完成或眷改條例廢止後,國防部應於6個月內擬定後續安置計劃,並於1年內施行。

另外,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人也提案增訂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3條之1條文草案。草案指出,眷改基地若有因原眷戶未能於98年12月31日前同意改建,以致該基地不辦理改建者,國防部於都更時所分回之房地,於公開標售前得優先價售一戶給予原基地內的違佔建戶,照顧弱勢住戶的權益,以落實居住正義。

日前國防部政戰局軍眷服務處長房明德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公聽會中曾表示,提告不是國防部一定要做的,溝通也一直在做,真的沒辦法才訴法處理,不同意改建的眷戶畢竟比例上是低的,如何求得公平性、一致性很重要,不然當初守法搬遷的眷戶會不服氣。105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