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範雲提兒少性剝削修法 付費觀看及購買納犯罪態樣
民進黨立委範雲今提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草案,希望將付費觀看、購買和下載納入犯罪樣態,同時新增侵害兒少性影像又散佈個資者,刑期加重二分之一。圖/範雲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範雲今天提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草案,希望將付費觀看、購買和下載納入犯罪樣態,同時新增侵害兒少性影像又散佈個資者,刑期加重二分之一。
範雲上午舉行「即刻修法 瓦解兒少性影像犯罪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記者會,宣佈與婦女、兒少團體合作,提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草案,公佈修法四大重點,盼行政立法攜手,即刻修法,瓦解兒少性影像犯罪鏈。
範雲表示,去年一月立法院進行性影像四法的修正,提高了散佈、製造性影像的罰則,也強化24小時下架,若不下架就可以斷網的機制。但今年卻繼續發現有無良網站視法律爲無物,持續借由性剝削兒少,來賺取龐大利潤。
範雲的修正草案四大重點包括將付費觀看、購買、下載納入兒少性影像的犯罪樣態;第二,新增侵害兒少性影像又散佈個資者,刑期加重二分之一;第三,針對犯罪網站,強化主管機關即時斷網的權責;第四,犯罪者不只提高罰則,更提高對其輔導教育時數,最低8小時起算。
範雲認爲,付費購買、觀看、下載兒少性影像的人,不是消費者,而是加害結構的一環;透過這些人的金錢支持,犯罪市場得以形成並延續。範雲強調,購買兒少性影像,就是性剝削兒少。本次修法將此三類犯罪樣態納入,不只提高嚇阻,也期達到社會教育。
範雲並表示,新型態的兒少性剝削犯罪,除了拍攝、散佈影像,還蒐集個資加以販賣。被害人不只在網路被騷擾,甚至現實生活中的身份,如真實姓名、在哪讀書、在哪打工等,都被當作商品來販賣,也因此承擔極大風險,有必要將侵害兒少性影像且散佈個資者,加重二分之一刑責。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也認爲,「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不足應儘速填補,強調對於「重製、購買、對價觀覽」入法處罰,斬斷產業鏈是當務之急。
王玥好說,兒少性影像常伴隨泄露被害人個人資料的情況,不肖業者甚至以此作爲賣點,對被害人造成家庭、學校、職場的嚴重侵害,認爲對於製造、散佈、販賣兒少性影像,又泄露被害人個資的犯罪應加重其刑;而實務上常有加害人利用性影像「性勒索」的犯罪類型,如情侶分手要求複合、網路誘騙要求傳送更多性影像或金錢勒索,因此應將利用性影像勒索類型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