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惠臺10措施 明年1/1試行

中共中央、國務院9月12日公佈「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簡稱福建對臺21條)。

大陸出入境管理局6日指出,研究推出10項措施,進一步促進閩臺人員往來、便利臺灣民衆在福建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在便利臺灣民衆往來方面,大陸出入境管理局的新措施將實行臺胞證「線上辦」、「口岸辦」、「集中辦」,使辦證方式更便捷,辦證管道更豐富,讓臺灣民衆到福建能「想來即來」。

其中,搭乘「小三通」航線到福建的臺灣民衆,可以登錄大陸出入境管理局APP、微信以及支付寶小程式線上申辦一次有效臺胞證,入境抵達口岸後即可領證。

新措施也將縮短臺灣民衆定居審批和辦證時限。臺灣民衆申請在福建定居的,可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從20個工作天縮短爲10個工作天。經批准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意指報戶口)。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七個工作日縮短至五個工作日。

在便利閩臺人員和船舶通行方面,將在相關對臺客運口岸增設資訊採集點,方便自願留存資訊的臺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

針對往來閩臺船舶(包括臺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事務,大陸出入境管理局指出,將全面實行往來閩臺船舶進出港邊防檢查手續線上預報預檢,提供24小時邊防檢查通關保障,進一步便利兩岸民衆往來,降低企業營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