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沙野「叛亂政權說」的謬誤

(圖/中新社)

大陸駐法大使盧沙野發表「臺灣政權是叛亂政權,中國有權驅逐這個政權」的說法,犯下三大錯誤:政治判斷的錯誤、法律見解的錯誤、發言角色的錯誤。

首先,政治判斷的錯誤特別明顯:第一,習近平正在推動兩岸融合,ㄧ個合法政權怎麼會跟叛亂政權談融合?在邏輯上盧沙野的「叛亂說」根本就在打臉習近平的「融合說」。臺獨勢力只要輕鬆地對臺灣民衆宣傳,習近平的兩岸融合倡議是假的,因爲中共官員認爲臺灣是叛亂政權,習近平兩岸融合的政策要有成果,將是難上加難。

第二,大陸負責兩岸關係的官員ㄧ直費盡心力維護上海與臺北的城市論壇,也ㄧ直小心翼翼在推動國共論壇和其他海峽論壇。現在臺獨勢力只要宣傳這些活動都是「叛亂團體」去接受「招安」,或宣傳「國民黨去向共產黨申請叛亂赦免證書」,所有維護兩岸關係的努力都將化爲烏有。

再者,法律見解的錯誤實在不可思議:第一,盧沙野的法律邏輯是中國的內戰尚未結束,交戰一方敗退到臺灣就是叛亂政權。中國內戰是指國共內戰,如果這個說法成立,從1949年起,臺灣政權就是叛亂政權,按同一邏輯,1949年前,共產黨政權不也是叛亂政權。盧沙野這種說法無異是作繭自縛的法律邏輯。

第二,盧沙野的說法在藍媒聯合報的報導標題是「臺灣是中國的叛亂政權」,這種邏輯正是臺獨份子最喜歡的「一中一臺」架構,他們纔不在乎「叛不叛亂」的說法。

第三,就法論法,100年前,1924年國共兩黨在廣東合作建立黃埔軍校時,對當時國際法上合法的主權政府是北京的北洋政府而言,國共兩黨都是「叛亂政權」。1926年到1927年國共聯合北伐,要推翻北洋政府,1928年即使控制北洋政府的張作霖最後敗退東北,國共兩黨也不曾把張作霖勢力當作「叛亂政權」,因爲不符合法律上的「叛亂」定義。

最後,發言角色的錯誤更加離譜:第一,盧沙野的工作是在幫中國增加朋友的外交官,不是在幫中共中央對臺工作小組增添麻煩的無能官僚。如果臺灣是叛亂政權,解放軍不立即「平叛」,不就是嚴重失職?何況這個叛亂政權已經穩穩當當存在75年,一個合法政權延宕50年不討伐叛亂政權,等於默認這個叛亂政權的合法性。延宕100年不討伐,等於正式承認這個叛亂政權。

第二,盧沙野的國際法顯然念得非常糟,2023年4月21日竟然發表意見說:「根據國際法,前蘇聯國家沒有有效地位,因爲沒有國際協議以具體化他們的主權國家地位。」這種無知的說法很容易被打臉,如果前蘇聯國家沒有有效地位,那俄羅斯呢?俄羅斯也是前蘇聯國家怎麼還能繼承蘇聯成爲聯合國五常?包括中國在內,怎麼大多數的國家都跟這些沒有有效地位的前蘇聯國家建立外交關係?

第三,盧沙野既不懂國際法,又不懂兩岸關係。用兩句臺灣俚語來概括很適合:「不會下雞蛋,只會拉雞屎」「不懂又愛啼」。內戰造成兩岸隔絕,這個內戰原本就是革命性質的內戰,明明白白寫在大陸憲法序言上。被盧沙野說成「叛亂內戰」就會引發誰「叛亂」誰的爭論,盧沙野的說法根本是給臺獨勢力添槍送砲,損敵數十,傷己數千。(作者爲前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