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喝酒會很想吐 空車在臺北市轉沒錢賺更想吐
▲李妍憬和賀姓司機在31日分別受訪,都說是對方動手,自己沒有打人。(圖/記者周宸亙攝)
文/呂秋遠
1. 喝酒要搭車,不要開車。這是鐵律,請說三遍。
2.喝醉酒會很想吐,但是開夜車,或者長期坐在一個角落裡,其實也會很想吐。沒錢可以賺,空車在臺北市轉,更想吐。
3.罵人不對、打人不對、恐嚇也不對,不是誰先打誰、誰先罵誰的問題。要談正當防衛、緊急避難,可不是一個很好的律師就能解決。這種案件到了法院,通常就是和解居多,不和解,雙方都被判刑的機會也高,大概就是大家都易科罰金給國家而已。
4.一件大家都有錯的事情,就是大家都得檢討,揚言告到底,不會比較好。事實真相,只有上帝知道,檢察官與法官不一定總是能還誰清白。而不管告人或是被告,其實都很煎熬。
5.這年頭,活着就是一種幸福,所以即使很辛苦,我們也要努力的活着。然後把自己小小的夢想逐步的實現,不要讓某些小事壞了自己的人生計劃。訴訟,有時候就是那些讓人很煩的「小事」。
6.計程車司機,是一份很辛苦的工作。要能養得起一個家,每天得至少12小時開車,擠在一個小小的空間裡,忍受塞車、睡眠不足、站着吃飯、怕被開罰單等等的健康成本,這些痛苦,其實不是我們能想像。
7.我們都喜歡坐新車,但是新車很貴,舊車會被嫌棄。各種買車換車的折舊成本,加上扣除每天的油錢後,所收的車資,其實根本所剩無幾。
8.我們應該多重視計程車司機的身心狀況,讓他們可以有尊嚴的工作、適當的休息、健康的身體,並且定期有心理諮商可以協助。
9.至於喝醉酒的人,如果還能保持一點點清醒,請記得不論司機的行徑有多誇張,請司機中途停車時,還是要付車資,車子有開是事實,該付的要付,以後再申訴。
10.阿彌陀佛,施主們,回頭是岸。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