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海外上市 再添變數

大陸境外上市新規「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於3月31日正式上路,政策顯示,境內企業於境外上市轉向備案制,要求擬境外上市的陸企必須向當局報備,且禁止在上市文件中發表任何「歪曲或貶低大陸法律政策、商業環境和司法狀況」的言論。然而,規定未明確指出哪些評論屬於此類範疇。

路透引述消息人士透露,通常計劃在海外發行股票的大陸公司,會將該國不斷變化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狀況;政府政策和法規的變化;以及與美國的貿易緊張關係列爲商業風險。但在大陸證監會的要求下,做爲IPO顧問的大陸律師事務所已被要求放棄相關風險披露。

由於美國的監管機構要求全面披露風險,因此陸方最新指導意見可能會迫使大陸公司推遲甚至暫時擱置在美國發行股票。據傳大陸證監會此前已向交易商暗示,如果不遵守指導,監管部門亦不會爲股票上市開綠燈。

業內人士針對本次會議指出,自境外上市政策實施後,陸企尋求境外上市所編寫的招股說明書,針對大陸的風險聲明仍引起官方高層領導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