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來臺想挽回婚姻 竟成超夯酒店紅牌 丈夫心寒提離

陸籍女子因婚後長期不來臺生活,造成丈夫不滿遭提離婚。她承諾要來臺好好生活後,卻立刻前往酒店上班,引起丈夫一家人不諒解。(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位李姓男子大陸與一名呂姓女子結婚,不料呂女多次返回大陸導致兩人長期分居兩地李男忍無可忍提出離婚,呂女才承諾會來臺好好生活。不料,呂女5月來臺甫結束14天隔離期,就立刻到私人招待所上班,李男家人甚至目擊呂女拍清涼不雅照被當成廣告看板,李男氣到向法院訴請離婚。

據判決書指出,陸籍的呂姓女子在2017年與李男結婚,婚後兩人來臺生活半年,妻子就以不適應生活爲由獨自返陸;2019年8月呂女因通行證即將到期,便來臺到移民辦理,僅待了14天又返陸,李男無法忍受兩人長期分居,便在今年農曆過年間提出離婚要求。

對此,呂女表示她的父母不會同意離婚,並向李男承諾會盡速來臺好好生活。終於呂女於今年5月來臺,經過14天防疫隔離後,立刻被表姊妹介紹到按摩店上班,每天晚出晚歸,不到半夜不會回家,甚至還有男性單獨送她回家,家人才發現她上班的場所根本不是按摩店,而是「私人招待所」。

呂女甚至身穿清涼服飾大方拍下性感不雅照供店家作爲廣告使用,更成爲店家的紅牌,受客人喜愛。李男一家人全都無法接受她從事八大行業,努力勸離職她仍不聽。兩人婚姻破局並在6月23日簽下離婚協議書,呂女也承諾會在三個月後辦理離婚,沒想到她卻出奧步在7月3日假藉要散步,直接「逃家」,一去不回。

李男心寒地向法院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審理後,發現兩人結婚3年卻僅共同生活半年,呂女不僅拒絕和丈夫聯繫,也不願同居,親筆簽下的離婚協議書也證明這段婚姻無法維持下去,判準離婚。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