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董座勾前女友「3年激戰144次」 正宮驚覺被綠14年怒告
▲吳姓董座與前女友舊情復燃,開房激戰144次,法院判賠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佩蓁/臺北報導
臺灣一名綠能公司吳姓董座婚後仍與前女友藕斷絲連,遭正宮指控2人偷情長達14年,不僅多次相約出遊,近3年更上摩鐵激戰144次,憤而向老公及小三求償300萬元;對此,董座辯稱他與前女友3年前才舊情復燃,且他和妻子早就對夫妻關係、財產分配達成共識,互不干涉彼此私生活。臺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吳姓董座與小三應連帶賠償正宮30萬元。
正宮主張,他與吳男結婚多年,育有3子,沒想到丈夫卻與前女友葉女發展出婚外情,仔細蒐證後竟發現2人婚外情長達14年之久,並提出吳男與葉女偷情對話紀錄,包括葉女傳訊給吳男「沒有啦,拜託今天是14週年欸」、「拜託對你好是因爲開心,根本沒有目的跟企圖好不好」、「你真的把人心想的太壞了,這14年來都如一好不好」等語。
對此,葉女則辯稱,她與吳男相識至今14年,但各自結婚後已久未連絡,直至近3年才又搭上線、低調交往,非持續通姦長達14年。
吳男雖坦承與葉女發生婚外情,但他辯稱2人是從2023年8月29日至今年3月20日間有不當交往關係且有發生性行爲,時間僅8個月;且5年前妻子就將他趕出主臥室,因而被迫分房,甚至主動提出離婚,去年4月雙方就婚姻關係、財產分配達成共識,妻子也同意不干涉彼此交友情況、私生活,況且多年來都是由他獨自負擔家庭支出,還替妻子買了一間房,已盡其所能彌補妻子。
法官勘驗正宮所提出的戶口名簿,發現她與吳男婚姻關係僅約12年1個月,因此正宮主張吳男與葉女侵害配偶權長達14年與事實不符,另就吳男與葉女對話紀錄,僅能證明被告2人相識14年,且吳男於答辯狀自述「約於3年前,2人偶然恢復聯繫,其後斷斷續續保持友誼關係」,認定吳男與葉女持續不倫關係至少3年,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正宮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