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喊政治庇護須受理 基層叫苦

桃機公務人員最近向立委陳情,指跳機人士無專屬安置空間,若在管制區亂竄,恐造成國安疑慮。圖爲航警局臂章。(航警局提供/陳麒全桃園機場傳真)

日前大陸作家鄧麗婷來臺尋求政治庇護失敗,被遣送出境,引發爭議。近日有立委辦公室接獲陳情,指內政部事後竟要求機場公務人員,只要旅客喊出「政治庇護」,就要立刻受理,且「不得告知當事人我國沒有《難民法》,也不得安排離境」,讓基層公務員叫苦連天,無法可依循狀況下,滯留機場恐成國安漏洞,「出了問題誰負責」?

航警局基層人員私下表示,目前並未接獲有關內政部相關指示,以及公文。航警局若遇到有關未有合法入境證件,或是相關跳機事件,都會先依規定回報,但因入境權責單位非航警局而是移民署,員警會負責戒護相關人員至移民署,由移民署辦理後續處理事宜。

鄧麗婷一家三口8月20日在臺跳機,最終被遣送前往第三國,當時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強調,政府立場是不鼓勵採取非法方式入境,因而招致外界質疑「抗中保臺喊爽的」。

桃機公務人員最近向立委陳情,指跳機人士只能待在入境管制層,無專屬安置空間,若在管制區亂竄,恐造成國安疑慮。另曾有跳機人士要求會見人權團體、曬太陽、吃麥當勞等,「就怕他上網PO一句『臺灣沒有人權』,基層就將面臨媒體、上級的批評檢討」,但單位又沒安置經費,只能自掏腰包滿足其需求。

陳情人表示,新命令已紊亂原有審覈秩序,今後只要喊「政治庇護」,所有移民法規、遣返程序都將無法進行。倘若有個案成功滯留臺灣、案件受理,必定爭相走告,吸引國際各地跳機人士,「但我國卻沒有《難民法》可依循」。

其實過去幾屆立院均提出《難民法》草案,但都無疾而終,因我國與大陸關係特殊,從對岸來尋求「政治庇護」者,使用國與國互動的《難民法》有相當難度。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曾在6月喊出,第二會期將和公民團體合作提出《難民法》草案,不過昨日改口,表示目前草案版本太多必須協調,而第二會期要審預算,提出的機率較低。

內政部移民署則表示,基於人權保障立場,對大陸地區人民尋求「政治庇護」個案,都會確認當事人身分並釐清狀況後,依既有法令規範及機制,會同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妥適處理。至於《難民法》推動期程須審慎評估,將持續穩健推動合適我國的難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