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軍前少校駕艇直闖淡水河「投奔自由」 未經許可入國罪起訴

大陸籍男子阮芳勇曾任大陸海軍艦艇艇長,今年6月間稱要「投奔自由」,從大陸福建獨自開快艇「鴻津號」,跨越臺灣海峽闖淡水河直驅我國,過程中擔心引擎過熱,一度熄火在海上漂流,被海巡人員以爲是我國作業漁船,直到碰撞交通船才輾轉獲報。阮男落網後聲押獲准,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嫌起訴。

60歲阮男今年6月8日晚上10時許,憑藉熟悉海象專業背景,見海上風平浪靜,從大陸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港區,獨自駕駛快艇來臺,快艇上載着4桶汽油,航行期間一度擔心引擎過熱,熄火在海上漂流,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我國新北淡水區外海,海面當時有超過30艘作業船隻,直到10時許,抵達淡水老街渡船頭碼頭,撞上往返八里及淡水的交通船。

檢方調查,交通船人員協助快艇停泊並靠碼頭後上岸,海巡署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淡二安檢所人員輾轉獲報到場查獲阮男。阮男落網時,身上遭查扣手機及大陸護照,有還多國貨幣,經查爲數個東南亞國家的貨幣,但唯獨沒有新臺幣。

阮男供稱,身上現鈔是旅遊剩下的少量外幣,因被大陸限制出境,纔會選擇偷渡來臺。6月17日阮男遭檢方提訊後聲押禁見獲准,他上囚車前稱「不後悔來臺灣!」

士檢指出,國安專組檢察官深入追查,阮男因個人因素自駕艇偷渡來臺,經指揮調查、海巡及透過國安等相關單位,詳盡調查後,尚查無涉及其他軍事或國安等犯罪情事。阮男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而涉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第1項「未經許可入國罪嫌」,依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阮男快艇9日進入淡水河時登岸的渡船頭交通船棧橋碼頭(紅色頭),距其已通過的淡水第一漁港(藍色箭頭)不到50公尺,橘色箭頭爲淡一漁港安檢所原址。記者洪哲政/攝影

阮男遭移送臺北市士林地檢署。記者翁至成/翻攝

阮男駕駛快艇直驅淡水落網。圖/海巡提供

阮男遭移送臺北市士林地檢署。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