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鄰女住處「手機伸窗口」偷拍裸照被抓包 色男認罪下場曝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2月間經過鄰居窗口,察覺鄰女沐浴,竟然以手機偷拍入浴影像,當場被女子發現報警處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2月某晚經過同住鄰居樓層窗口,察覺鄰女正在沐浴,見四下無人,竟以持手機伸入窗口偷拍其入浴影像,女子察覺窗口有手機偷拍嚇得連忙穿衣出來查看,發現竟至鄰居陳男氣得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33歲的陳姓男子於去年2月25日晚間10時30分許,經過鄰居女子所居住之樓層,見窗內傳來沐浴沖水聲音且窗戶未關閉,竟心生歹念以手機伸入窗口朝浴室竊錄鄰女入浴全裸影像,鄰女驚覺窗口有手機偷拍,嚇得立即穿上衣服出外查看,察覺是陳男所爲,氣得向中壢警方報案提告;桃園地檢署復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陳男於檢警偵訊時均坦承犯行不諱,其自白內容與被害女子警詢時所述情節大致相符,中壢警方提供現場照片、集合式住宅監視器畫面截圖照片等佐證,被告犯行足堪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未尊重他人隱私及身體自主權,考量有意和解,但告訴人未到場,迄今未達成和解賠償,法官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扣案手機與記憶卡予以沒入,本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