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高官2招 掏空臺鹽11億
▲臺鹽前董座陳啓昱涉以土地開發及工程採購2大手法掏空資產,導致臺鹽損失11億元。
圖文/鏡週刊
臺南地檢署偵辦臺鹽前董座陳啓昱及前總座蘇坤煌以投資光電產業爲名,成立臺鹽綠能公司(簡稱臺綠),和鴻暉國際及晁暘開發勾結,由2家業者居中以土地開發費爲名,收取逾8億元暴利,且擅自指定廠商施作光電工程逾3億元,導致臺鹽損失11億元,22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兵分20多路搜索,查出鴻暉近年匯款近5千萬元給陳啓昱,其他業者還幫忙還債約2千萬元,訊後以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將陳等5人聲押禁見,院方裁定全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現發回臺南地院重新審理。
檢調查出,陳啓昱等人涉以土地開發及工程採購2大手法掏空臺鹽,2017年11月至2022年4月間,與臺綠合作漁電共生案場共7個大型案件,包括臺南七股志光能案、南旭電力案、新日泰案、恩富案、臺南北門國瑋開發案、大同桐光能源案及美歐亞案,表面上是臺綠的合作客戶,實際上卻與鴻暉另簽定土地開發契約,將原本可以自己賺的利潤,平白送給鴻暉,鴻暉以土地開發服務費用爲名,過水向相關電商收了6.9億元。
▲陳啓昱成立臺鹽綠能公司發展太陽能光電,因弊案連連,檢調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擴大偵辦中。(翻攝臺鹽綠能官網)
更扯的是,陳啓昱等人指示鴻暉承攬臺綠與臺泥子公司嘉謙綠能在嘉義義竹鄉合作的漁光光電案場,他還刻意誤導外界,以嘉謙綠能指定鴻暉,因此須以限制採購辦理,經議價後的土地開發費爲4,462萬元,但遭臺鹽會計打槍「議價結果應以母公司董事會同意後生效」,此外,臺鹽稽覈單位也跟進加註「勞務採購2千萬元以上應經母公司董事會覈定」。
▲陳啓昱(紅帽者)22日遭南檢聲押,隔日清晨獲院方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已發回臺南地院重新審理。(鏡新聞提供)
詎料,陳啓昱等人竟置之不理,逕自指示同仁上籤「奉核後,由行政管理處辦理採購進行發包及簽約」,火速與鴻暉簽約。荒謬的是,根據合約,臺綠向臺泥收取每KW(千瓦)1,300元,支付給鴻暉的土地開發服務費,卻高達每KW1,296元,形同九成九以上的利潤都被鴻暉賺走,宛如「空手套白狼」,臺綠不但沒賺頭,後續還要承受案場能否順利發電的違約賠償風險。
▲臺鹽前總經理蘇坤煌(圖)操刀臺綠光電發展,遭控與陳啓昱聯手掏空。(臺鹽綠能提供)
由於土地開發利益太大也太好賺了,陳啓昱等人又以相同模式,從2020年起要求發電商須與鴻暉下包商晁暘簽定案場合作,短短二年期間,與臺綠合作的志光二期、新日泰二期、南旭二期、寰宇案、大創案、陽光撲滿案及金陽機電等案,均與晁暘簽定土地開發契約,讓晁暘收取1.18億元服務費。
檢調查出,臺綠簽約的很多農地居然連臺電饋線都沒有,即便案場完工發電,也無法導入臺電變電所,若想跟地主解約,還得經晁暘同意,造成臺綠重大財務虧損。
▲檢調追查臺綠在嘉南沿岸上百公頃的漁電共生案涉弊,懷疑陳啓昱藉此掏空臺鹽。(鏡新聞提供)
離譜的是,陳啓昱等人將臺泥義竹段的部分基樁工程,交由自己入股的包商施作,後來工程出包,上游營造廠向臺綠求償,並提出蘇坤煌等人的LINE對話爲憑,證明臺綠高層指定下包亂搞纔出事,讓臺綠又損失二千萬元。 此外,陳啓昱與宸峰集團負責人蔡清旭等一羣民間金主有鉅額金錢糾紛,陳爲解決債務,竟同意將尚未取得的嘉義義竹段鋼構支架工程交由對方承攬,並白紙黑字簽下承諾書,明顯違反臺綠比價程序;2020年12月臺綠與宸峰簽下3.2億元合約,總計鴻暉、晁暘以承攬土地開發服務費及義竹段工程外包,已讓臺鹽損失逾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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