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對臺聚碳酸酯 徵反傾銷稅

貿易署指出,對於中方公告結果,對產業造成實質損害,自2023年4月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我國部分業者爲9%,部分業者爲12.2%,其餘臺灣業者爲22.4%。貿易署表示,自2021年8月14日公告初判結果觀察,我應訴廠商終判稅率已降低,由約17%降至9%~12.2%。

行政院林子倫發言人對此指出,經濟部在中國於2022年開始進行調查時,即鼓勵我業者積極應訴,亦補助業者聘僱律師協助應訴之部分費用,在業者積極配合提供有利證據下,已爭取到終判裁定較低稅率。

林子倫指出,去年8月間中國公佈初判結果後,經濟部亦即與業者討論與評估,且已有業者提前佈局及分散市場,例如有業者已拓展歐美、東南亞、土耳其、北非等市場;或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例如整合石化、機械、紡織等產業組團前往新興市場;此外,經濟部也積極輔導業者升級轉型,發展高值化、差異化產品,提升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貿易署強調,爲因應中國石化產能過剩情形,將持續協助業者分散市場,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協助受影響企業拓展商機,開拓藍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