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對日韓新臺進口酚甲烷 發起反傾銷期中複審調查
大陸商務部網站29日公告稱,決定自2018年8月30日起,對原產於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雙酚A在臺稱爲酚甲烷(Bisphenol A,縮寫爲BPA),作爲一種化工原料,廣泛用於塑膠相關製品中。
大陸商務部稱,本次調查自2018年8月30日起開始,於2019年8月29日前結束。
公告指出,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期終複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繼續按照商務部2013年第55號公告公佈的徵稅範圍和稅率,徵收反傾銷稅。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雙酚A被認爲可能影響染色體異常,在歐盟和加拿大,被禁止用於生產嬰兒奶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