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懲臺獨/我學者:西方若鬥法 北京兩面刃

大陸昨天發佈關於懲治「臺獨」頑固分子的意見,早前已被列入臺獨清單的包括副總統蕭美琴、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等十人。但在實際執行上,學者和律師認爲,若被陸方認定犯罪者不在大陸或港澳地區,即使發佈通緝,他國不一定配合引渡,極有可能西方國家會與北京「鬥法」,對北京也是兩面刃。

大陸懲治臺獨意見發佈後,對有關「缺席審判」的定義和影響,及終身追責,和陸方是否「長臂管轄」,跨海通緝並要求邦交國引渡都受到關注。

淡江大學榮譽教授趙春山認爲,將來大陸「有法可依」,但預期會採取區別對待,例如對一般交流不會有影響,但若想走漏洞,如說一些人主張臺獨又在大陸做生意,當然就會有些效應;他也坦言,如果人在第三國、跟大陸有外交關係,會不會採取引渡「就很麻煩」。

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周志傑表示,中共過去對臺獨頑固分子相關作法與定義,都是「靜態的宣告」,但「缺席審判」是動態的,若要「殺雞儆猴」,除非是偷偷進行或引誘其至中共有把握、又籤引渡條約的友好國家,不然就算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通緝,因爲這非真正的刑事犯罪,從國際公法的角度,僅是政治性非常高的罪行,極有可能西方國家會與北京「鬥法」,這對北京也是「兩面刃」。

長期在大陸執業律師的臺籍律師沈傑說,在國際引渡慣例上,若他國認爲「臺獨行爲」是政治犯罪,對於「政治罪」一般不會引渡;但若前往與大陸友好的國家,認爲「臺獨行爲」不是政治罪,且兩國有引渡條約,或是前往大陸本土、港澳均仍有風險。

沈傑進一步表示,此次陸方發佈意見,透過指導性文件列出具體標準,將涉及部門聯合起來,符合其慣例,因爲過去對於個案,執法單位或許會因沒有明確依據,就只處理特別嚴重的案件,意見發佈後,大陸有關部門可能陸續進行立案、起訴、發佈通緝令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