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頒新規定 新聞工作者參加繼續教育與考績掛勾
大陸國家新聞出版署。(圖/新華社)
大陸國家新聞出版署等多個單位日前聯合發佈《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新聞工作者參加繼續教育,每年累計應不少於90學時,並將參加狀況與考覈、晉升等相掛勾。
《規定》於4月25日向各部委頒佈,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升新聞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素質。該《規定》適用對象包括所有從事新聞採編崗位工作,並持有新聞記者證的人員。
該《規定》將繼續教育的參加情況與考覈評價、崗位聘用與晉升機制等相互掛勾,繼續教育甚至成爲新聞記者證年度覈驗、換髮的重要條件。
《規定》指出,繼續教育工作的首要原則是「服務大局,確保導向」,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把政治能力建設貫穿繼續教育全過程,引導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規定》還強調,繼續教育機構要突出政治引領,把提高政治覺悟、政治能力貫穿教學管理全過程,全面提升新聞專業技術人員政治素養、理論水平、思想作風和業務能力。
內容方面,《規定》要求繼續教育必須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專業科目包括行業政策法規和新聞採訪、媒體融合等專業知識,以及行業發展需要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等。
繼續教育形式上,除了官方組織的正規教育培訓活動(如學校教育、學術著作、科研基金項目等),也包含參加新聞獎項評比競賽、參加主題報導並刊播於首頁等方式。
繼續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統籌,由大陸國家新聞出版署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進行,並負責指導監督實施。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