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強,被逮捕!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7日消息, 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志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4月3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劉志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10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

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爲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業務推廣、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劉志強生於1963年7月,山東鄄城人,曾任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長、局長,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等職。2012年,劉志強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2016年,劉志強任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2023年6月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