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杰案 理律:考慮提上訴

理律主張於劉偉杰案發生後,立即賠償新帝公司蒙受的損失,其後發現國泰世華在處理開戶及提匯款作業中有明顯重大疏失,因而提起本次訴訟;此外,理律並未否認應承擔的責任,故全案31億元損失中,僅對國泰世華求償約10億元。

理律表示,國泰世華於本案中有兩大疏失,其一是任由劉偉杰擅自蓋用私章,使其日後可順利盜領款項。理律認爲,國泰世華輕忽以對的態度,使民衆存款失去保障,因此對法院認爲其「並無疏失」見解無法認同。

其二是國泰世華在劉偉杰多達16次洗錢過程毫無察覺,未依法辦理洗錢防制機制,遭理律求償爲由,決定不對其處以罰鍰,僅要求重新檢討洗錢防制申報。

另外,案發至今已13年,訴訟進行中理律曾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行政法院起訴,請求調閱金管會就本案的卷證,但金管會卻始終推託拒不提供,以致本案無法水落石出。

理律表示,期盼法院能在銀行對存戶的注意義務、及防制洗錢的角色上建立明確的標準,以維護消費大衆權益,並促成政府資訊公開與透明。對於判決結果,理律甚感遺憾,並將慎重評估考慮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