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澳洲多年 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峰被宣告破產

流亡澳洲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峰被香港高院頒宣告破產。(香港東網資料照)

在香港「反送中」期間,多次參與集會,阻撓港警方行動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峰,於2020年11月底以「公務外訪」爲由抵達丹麥、同年12月3日晚在社羣媒體宣佈結束「外訪」,暫別香港正式「流亡」、並退出香港民主黨而遭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通緝、懸賞100萬港元。再遭港府律政司聲請破產,香港高等法院6日缺席裁定,宣告許智峰破產。

香港東網報導,流亡澳洲逾兩年的許智峰,於去年11月被律政司向高等法院提出破產聲請。 香港高院聆案法官餘啓肇6日席前提訊。在雙方缺席下表示,呈請方律政司已備齊相關文件,完成公示送達,被告並無任何迴應,最終頒令許智峰即時破產。

許智峰因參與「反送中」,早前涉及4起刑事案並獲准保釋,當時爲立法會議員的智峰於2020年聲稱因要到丹麥外訪,獲法庭批准其離港,但隨後即宣佈「流亡」。律政司其後指控他涉刑事藐視法庭,高院於2022年在他缺席下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判刑3年半,並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法官判刑時曾批評,許智峰精心策畫外訪騙局,大大破壞了公衆對執行司法公義的信心。法官又認爲許嘲諷刑事司法制度,行爲相當於觸犯妨害司法公正罪。另外,許智峰亦曾於2018年在立法會內搶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立,許提出上訴,但因缺席聆訊於2021年被駁回。當時律政司表明不打算申請訟費,但法官則建議申請訟費,否則會讓其他上訴人認爲不到庭也不必負上後果。

除刑事案件外,許智峰也涉其他民事案須支付律政司訟費,包括他訴請要求執法部門公開催淚彈成分,在潛逃後要求撤回案件其後又改變主意,最終被中止聆訊且須支付律政司訟費;就西灣河執法人員開槍案提私人檢控遭撤銷,再申請司法覆核敗訴,並須支付律政司訟費。

2022年4月,律政司獲高等法院批出財產限制令,禁止許智峰及其家人處理、賣出或從香港移走財產。同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在許智峰缺席聆訊的情況下,裁定其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監3年半兼須承擔訴訟費。另有指濫用程序等案,也被下令須承擔訴訟費。

2023年11月23日,港府律政司指控許智峰向警方提供錯誤資訊,令警方和法庭相信他出訪丹麥後會回港,並向高等法院提許智峰破產聲請。此後,有港媒向律政司詢問「聲請許智峰破產」是否與其訴訟費等有關,律政司未予以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