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停自助餐」陋習仍存 多數學校聘任代理代課設霸王條款

隨着教甄季告一段落,正式老師分發就位,各校近期紛紛開出代理、代課缺,聘期原則上是一學年或一學期。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正式教師申請留職停薪,各校會聘請代理教師補足,但不少學校明訂,學期中被代理教師提前銷假上班、復職,代理人應接受「無條件終止聘約」不得異議的霸王條款。有代理老師6月底突收病假老師復職,校方提前解僱,導致他工作未滿一年無法申請失業補助,權益受損。全國代課教師工會批,條款違反勞基法,一般企業都不敢這樣做。教育部說,教師申請留職停,應以學期爲單位。

教甄季告一段落,正式老師分發就位,6月底各校開始紛紛開出代理、代課缺,依照不同性質分爲懸缺、留停及借調缺,聘期原則上是一學年或一學期,教育部2021年也修法,留職停薪應以學期爲單位,但教育現場仍存在「留停自助餐」陋習,意即正式老師在寒暑假復職,代理代課老師只能少領一個月薪水。

中和興南國小張姓代理老師說,學校開出一學期資優班病假留停缺,聘書爲去年8月至今年1月31日,期滿後校方希望下學期繼續教,雖然學校沒有重新換約,但按理聘期應到7月31日,然而6月底突然說病假老師要復職,提前將他解僱,導致該份工作未滿一年無法申請失業補助,權益受損,校方卻說一切依法行政。

此外,留停自助餐陋習也在簡章中昭然若揭,不少學校明定,學年中如遇被代理人提前銷假上班、復職,代理人應接受「無條件終止聘約」不得異議的霸王條款,新北某國中甚至要求應聘者要籤切結書,不少代理老師都無奈說,最好挑懸缺,纔不會有想領寒暑假薪水的留停老師突然復職。

全國代理代課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批評,教育主管機關不應放任不合理的勞動條件,學校在簡章公告明顯違反勞基法,僱主如提前終止契約,需提前預告及付資遣費,中小企業都不敢如此明目張膽,國家卻如此對待代理老師。

彰師大師資培育中心教授劉世雄則說,教育部只從法規面,忽略從教育專業角度來看留停問題,老師工作並不只到6月就結束,課程後續收尾、成績評量都需要完成,學生有問題難道復職老師可以銜接上來嗎?劉認爲,教育主管機關要有擔當、硬起來告訴正式老師,他們無法銜接學生課業,不接受學期中復職,別怕得罪老師,允許投機事情一再發生。

教育部說,教師申請留職停薪,除有突發、臨時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外,應以學期爲單位。針對是否有突發、臨時等不可預期情事,服務學校得組成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並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政府,依法審慎妥處留職停薪申請及復職事由。新北教育局則認爲,留停原因消滅老師申請提前復職,代理教師自然需終止聘約,並無違反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