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某,在淮安被立案調查

據淮安市金湖縣市場監管局8月13日 消息,根據羣衆舉報,近日,金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處一起銷售未經檢驗檢疫豬肉的違法案件,對當事人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經調查,劉某某在安徽省利辛縣孫集鎮屠宰2頭生豬,屠宰後的豬肉未經過官方獸醫檢驗檢疫,並與同鄉劉某將該豬肉於當天夜裡運到金湖縣售賣。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的肉類禁止進入市場銷售 ”之規定。現場查扣豬肉285.8千克,貨值金額達6859.2元。羣衆舉報當日,市場監管部門立即對劉某某涉嫌售賣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產品的行爲進行立案調查。

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加大對肉類產品經營者的監督抽查和法律宣傳力度,從嚴從重查處肉類產品相關違法行爲,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確保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走深走實。

來源:淮海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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