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亂竄釀禍判公務員怠惰 議員引述判例建議委外處理

花蓮太平洋公園、化仁海堤等處流浪犬出沒頻繁,數量不少。(王志偉攝)

縣議員張美慧關切動保議題,今年3月與縣府、警方現勘秀林鄉偏僻處遭致置放「捕獸鋏」。(資料照片)

縣議員張美慧今在議會關切流浪犬貓議題並建議委請專業捕捉,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迴應經費考量需評估,但現階段都在全力防治。(王志偉攝)

花蓮縣議員張美慧今在議會質詢關心流浪犬亂竄,她指最近新竹一個判決7旬婦人遭流犬追逐重摔,送醫不治,法院判賠並認公務員怠惰,縣府應該警惕,她建議委外專業處理,也要重視街道犬貓「身後事」;農業處長陳淑雯迴應,去年誘捕犬隻155只,目前從絕育、誘捕方向着手,若要委外需考慮經費,但會審慎評估。

對犬貓議題持續關切的張美慧說,她在上屆議員任內推動《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2021年訂定草案送議會三讀通過,包括設置動保諮詢委員會、稽查捕獸鋏案件、明訂僱主責任、設置寵物殯葬專區等都有明確規範,喜見花蓮動保友善更落實,但法規至今仍未實施,質疑縣府不夠重視也不積極。

張美慧接獲陳情,花蓮司法新村發生貓遭犬隻攻擊大量死亡,住戶也擔心流浪犬攻擊社區幼兒,陳情還說動防所設置的誘捕籠,都比流浪犬還小,如何能順利捕捉?建議縣府編預算,將捕捉貓犬比照「捕蜂捉蛇」委外專業處理,不要放任不積極,以控制區域遊蕩犬數並逐步減量。

陳淑雯說,花蓮縣去年設置誘捕籠3690件、熱點巡查1307次,誘捕到犬隻155只,熱點區有七星潭、化仁海提、司法新村、太平洋公園、寵物公園等地,家犬登記及絕育計40只。今年到4月,誘捕籠設置678件,誘捕到犬隻16只,貓3只,持續在熱點區巡查。

陳淑雯表示,「捕蜂捉蛇」經費來自中央補助1年約1千多萬元支應,流量犬貓業務量能更大,會爭取中央經費,因花蓮縣地形狹長,現階段各地公所出勤比較能「即時」處理。今年亦爭取中央經費,增加聘僱人力辦理遊蕩犬熱區控管、家戶訪查家犬登記及絕育、飼主責任等動物保護宣導、加強清查民間狗場飼養數量查覈控制及犬貓三合一絕育工作。

至於《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已送中央備查,不過內政部函覆意見,認爲縣府條例內容在警政消防的分工權責上,對應中央法規,建請修正。條例中動物保護檢查員認有必要時得會同警察人員進入「公、私場域」,其範圍廣泛且未明確,亦提出是否逾越動保法規定的迴應。

另針對街道犬貓「身後事」,陳淑雯說,花蓮沒有合法動物火化,縣府已委請新北市業者處理,民衆發現可通報縣府1999或當地清潔隊,載走後會先掃描有無晶片,有晶片就會通知飼主帶回,若沒有晶片,送請新北業者協助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