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銀行落地首批迴購增持專項貸,風險如何控制

首批3000億元回購增持再貸款正在落地。

10月20日晚間,多家上市央國企及大型民營企業公告稱,已與銀行就回購專項貸或增持專項貸達成合作協議,涉及資金總額超110億元,涵蓋國有四大行及兩家大型股份制銀行。

受訪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該項工具將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或大股東回購增持自家股票的積極性,對於銀行來說,股票增持回購專項貸款較爲特殊,發放貸款階段是風險防控的關鍵節點,專款專用是業務紅線。

首批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落地

20日晚間,23家滬深上市公司公告稱,公司或大股東將使用銀行專用貸款資金用於股票回購或增持。這意味着首批迴購增持專項貸款在A股市場正式落地。

記者注意到,此次涉及的商業銀行主體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四家國有大行,以及招商銀行和中信銀行兩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

某大型股份制銀行信貸中心人士告訴記者,上市公司在交易所披露回購及增持專項貸款公告,表明貸款申請已經獲得審批通過,這些公司都是較爲優質的上市主體,符合專項貸款的相關資質要求,優先審批,流程也走得比較快。

此前,央行和證監會18日發佈《關於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確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

一位國有行人士表示,該行提供的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爲“流動資金貸款”,能夠直接計入企業在該銀行的經營性週轉信貸額度。這也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客戶可以通過提交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或調整現有流動資金貸款用途,從而快速完成審批流程。

除了首批已落地的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記者瞭解到,目前還有多家商業銀行正在積極收集上市公司的融資需求額度及時間規劃,稱將很快啓動審批流程,預計未來很快還有一批上市公司將披露專項貸款公告。

“目前還有一批名單尚在意向確定、申請及待審批的狀態,後續會加快進展。”前述股份行人士對記者表示,銀行將根據貸款向央行申請再貸款;對於已獲得貸款審批通過的上市公司,貸款資金將及時發放,流向董監高或者上市公司的銀行賬戶。

針對哪些上市主體更有可能獲得授信,多家銀行信貸中心人士對記者表示,目標客戶羣體應嚴格符合國家戰略方針及銀行的授信政策指引,包括那些主營業務突出、經營狀況穩健、信用記錄良好、具備較強還款能力、在行業內具有競爭優勢和成長潛力的企業。

“在授信過程中,應優先考慮那些市值穩定、股票在二級市場交易活躍且流動性良好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那些已被納入滬深300、中證500、中證1000等指數成分股的企業。”華東某股份制銀行人士對記者表示。

除了優先考慮上述白名單企業之外,還有銀行列出了“負面清單”。一位城商行人士表示,比如上市公司及其股東股份對外質押比例過高、受減持新規影響減持受限的、上市公司或其股東近半年被證監會調查的股票,這些都是要審慎介入的。

銀行風控的幾個關鍵節點

原則上,銀行發放股票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的利率應控制在2.25%以下。業內人士指出,若上市公司的股息率高於2.25%,其貸款進行股票回購和增持的動機將較爲明顯。根據2023年的分紅數據,A股市場中股息率超2.25%的上市公司共有1106家,佔比20.62%。

但對於一線銀行的客戶經理和信審專員而言,在僅有50個BP(基點)的低利潤空間下,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的授信難度相較於普通企業貸款將增加,而非降低。

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是一項新型工具,在該業務模式下,商業銀行更爲注重授信合規和風險防控。在記者瞭解過程中,不少商業銀行風控人士對這項新型工具的風控難度表示擔憂:“資金投向股票,股票價格有漲有跌,對於銀行風控形成新的挑戰。”

按照《通知》規定,申請貸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應當開立單獨的專用證券賬戶,專門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該專用證券賬戶只允許開立一個資金賬戶,且應當選擇貸款機構爲第三方存管銀行。該專用證券賬戶不得辦理轉託管或者轉指定手續。

《通知》同時規定,要確保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21家金融機構對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開立銀行貸款專用賬戶,同時開立與前述專用證券賬戶對應的資金賬戶。金融機構將貸款發放至該資金賬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專款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在貸款全部清償前,資金賬戶不允許支取現金或對外轉賬。

“股票價格和市值波動,也就意味着質押品價值存在不確定性。”一位股份行人士對記者表示,若遵循統一授信原則進行操作,風險評級將依據借款公司的信用等級來確定,相應的風險準備金也應予以計提;若銀行已向中央銀行申請了再貸款,同樣需要計提風險準備金,但具體如何操作,監管的文件中實際上並未明確提及。

拿到專項貸款資金後的客戶(上市公司或其大股東),若未能及時追加保證金、進行不當的股票投資或發生貸款逾期,銀行將面臨一定的處置難題。“增持或回購的股票通常存在限售期,即便客戶有意出售股票以償還貸款,交易所的規則也不允許。”一位證券市場人士對記者表示。

上述人士稱,對於回購增持貸款,銀行可能需要設置類似的風險控制措施,如補倉要求、調整質押率以及約定回購條款,以確保貸款的安全性和合規性。這些措施可以幫助銀行在股價波動時保護其利益,同時也爲借款人提供了一種風險管理的機制。不過,具體的條款和要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監管機構的規定來確定。

此外,對於銀行而言,若要處置質押物——即股票,必須經過訴訟、執行、過戶、拍賣等多個環節。這一過程不僅耗時較長,而且一旦公告,可能導致股價下跌,進而影響質押股票市值是否足以覆蓋貸款本金及利息。因此,銀行在處置此類貸款時,需要充分考慮到這些潛在的風險和複雜性。

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田軒表示,針對這一工具監管部門需細化貸款使用流程和監督機制,加強對貸款資金流向的監控,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首要原則是確保貸款資金的專用性,這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某股份行人士對記者表示,對於減少註冊資本、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等目的可以批准,後續操作中對可能出現的以“維護公司價值和股東權益”爲名義的貸款用途,將會審慎考慮,結合借款人的具體貸款條件進行細緻的評估和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