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抗病毒藥用藥 公費對象擴大12/1實施

抗流感病毒藥劑。(資料照片)

流感季進入高峰期,疾管署今(24)日表示,爲因應2022-2023年流感季防疫需求,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自今(2022)年12月1日至明(2023)年3月31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加「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爲使用對象。

疾管署今天宣佈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使用對象。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最新統計,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新增6例,爲1例男性、5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80多歲,5例感染H3N2及1例感染H1N1且均未接種本流感季疫苗,其中4例具潛在病史,年齡分別爲1例50多歲、1例70多歲及2例80多歲。本流感季累計9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其中2例死亡。

現行公費對象爲七大類,包括「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新型 A 型流感」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未滿 5 歲及 65 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牀)之病患、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 。

今天宣佈新增一類爲:「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不過適用期間僅限於111年12 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 。

疾管署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儲備量約372萬人份,佔全人口15.9%。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或透過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 https://antiflu.cdc.gov.tw/ ),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克冒及瑞樂沙。

疾管署也提醒,由於今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衆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牀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牀專業決定。

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國內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升後近3周下降,仍高於2020年及2021年同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近期略升,惟尚處低點,2022-2023年流感季累計9例重症病例(其中2例死亡),8例H3N2、1例H1N1。

近期多種呼吸道病毒於社區流行,綜合實驗室監測資料,自9月下旬起呼吸道融合病毒、副流感病毒及流感病毒活動度增加,近二週RSV陽性數雖有下降,惟仍高,流感病毒以A型爲主,合約實驗室分離以H3N2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