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萬怡「敘日全日」扁蟹重金屬超標!南門市場「黃魚」檢出禁藥

▲六福萬怡酒店「敘日全日」餐廳有1件「扁蟹」檢出重金屬鎘超標。(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佈113年度4月執行生鮮水產品第1波專案抽驗結果,前往水產店、餐廳及市場等販售場所,檢驗結果2件抽驗不符合規定。其中六福萬怡酒店的「敘日全日」餐廳有1件「扁蟹」檢出重金屬鎘超標,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不符規定產品,另南門市場攤販有1件黃魚檢出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指出,此次共計抽驗30件生鮮水產品,包含5件深海魚類、10件養殖魚類、5件貝類、5件甲殼類、5件頭足類,依種類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項)、孔雀綠及結晶紫及其代謝物(4項)、重金屬(鎘、鉛、甲基汞)。

林冠蓁說明,違規產品包括六福萬怡酒店的餐廳「敘日全日」的「扁蟹」檢出重金屬鎘0.6mg/kg,標準爲0.5mg/kg,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燬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六福萬怡發表聲明迴應,該酒店一向注重食安,採高於業界標準爲消費者把關,本次冷凍扁蟹進貨不僅已取得進口商冠鈞水產有限公司之海關進口證明、SGS檢驗合格證明,也自行送檢取得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衛福部認證之檢驗方式採檢合格的報告,後續將再與衛生局溝通釐清。

▲南門市場攤販黃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

另南門市場攤販「李碧綺號(南門鮮魚號)」的「黃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 LCV) 0.6 ppb,標準爲不得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產品應予沒入銷燬。

林冠蓁提醒,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 LCV)可避免水產品遭黴菌、微生物感染,但對於人體有致癌風險,因此未準用於食用水產品,爲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飼養業合法使用覈准藥品,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產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

而在重金屬攝取風險上,林冠蓁說,重金屬進入人體的途徑包括食物、吸入灰塵、皮膚接觸及飲水等;而水產品中重金屬的來源,主要是因爲生長於受污染的水體,水產品都可能含有微量的重金屬,包括鉛、鎘及甲基汞,但也不必太擔心,均衡攝食各類水產品,不偏食特定大型魚類,即可降低重金屬攝取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