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率僅6成 桃園夜市券挨酸4折券

桃園市政府200元振興三倍券換400元「桃園夜市券」,但5萬份實際回收不到2萬份,市府將銷燬歸公,改辦其他振興活動。(蔡依珍攝)

桃園市政府7月推出200元振興三倍券換400元「桃園夜市券」,可使用到9月底,但5萬份實際回收不到2萬份,執行率和成效遭質疑,經發局坦言,中籤者領取率僅6成,但4大夜市商圈都因夜市券帶動業績成長,已經達到振興目的,未領取的夜市券將會銷燬,經費則歸公改辦其他振興活動。

桃園經發局7月底推出200元振興三倍券兌換400元桃園夜市券好康優惠,可在桃園、中壢及龍潭觀光夜市與八德興仁花園夜市使用到9月底,首波限量6000份,引發民衆大排長龍搶兌換,有人提前半天卡位,市長鄭文燦加碼4萬4000份,改採開放全民網路登記,結果有56萬8014人登記,中籤率約7.75%。

但第二波實際領取者僅57%、連同首波搶光光才提高到62%,4大夜市委員會回收率更只有發出去的62%,等於總計5萬份僅使用1萬9000餘份,連一半都不到;議員牛煦庭質疑,不但浪費兌換券防僞的印製費,雷聲大雨點小的振興方案證明配套不足、倉促上路,只是自爽的「小確幸」,諷刺根本是宣傳100分、實用40分的「4折券」。

經發局指出,首波6000份120萬元連同行銷費174萬元、第二波4萬4000份880萬元連同行銷費爲1360萬元,局長郭裕信坦言,只是線上登錄、沒有成本,確實有部分如外縣市的中獎者沒來領取,不過若是限定市民,會和電子旅遊券重疊,而且夜市希望吸引外縣市來桃園消費,分析發現中籤者有64%爲桃園市民,其次13%是新北市民,仍然有地緣關係。

郭裕信強調,剛解封時推出,已成功在短時間內帶動人潮,達到疫情前的消費水平,且8月中下旬後報復性旅遊,讓消費經濟已幾乎回到常態,10月仍有10天的緩衝期讓攤商兌換,未用完的經費會再規畫其他振興活動刺激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