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濁水酸修法草率 藍批政院耍賴
行政院以新法施行日期做爲籌碼,要求立法院速審NCC委員人事案,讓朝野對立再升級。(劉宗龍攝)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延任條款,賴清德總統上月31日低調公佈法律,行政院卻表明等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再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1日指出,行政院雖「鑽漏洞」但沒違法,反倒是藍白修法沒注意「由行政院命令施行日期」的條文,現在要批評行政院就很牽強。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2011年修正組織法第16條爲「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是因當時修法幅度大,需要有其他配套措施,爲讓新舊法銜接有緩衝期間;但這次狀況不同,根本不需要有過渡期緩衝,行政院擺明耍賴,濫用訂定施行日期的權力,扭曲過去修法原意。
翁強調,總統府上月31日公佈法律,就代表法律生效了,現任委員即應該離開,就算是行政院要指定代理主委,也應該從留任的人當中指定。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也說,本次修法主要是針對《NCC組織法》第4條,刪除萬年委員條款,立法者的決定非常清楚,雖未更動第16條內容,但仍應依循前例在公佈後即施行。例如,《印花稅法》、《大學法》施行日期同樣授權行政院定之,但過去修法時,行政院亦未另訂施行日期,公佈即施行。
不過,林濁水錶示,藍白擺明要拖延處理NCC人事審查,行政院找人代理有必要,既然條文留在那邊,要去批評行政院就很牽強,此問題跟《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如出一徹,藍白粗暴、草率立法,產生許多漏洞,改來改去,急着弄出法律對付執政黨,導致修法品質出了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