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裡徵詢多數贊成 苗栗縣大湖鄉3處停車場年底可能收費

苗栗縣大湖鄉市區「廣停一」、「廣停二」一位難求,鄉公所擬於年底實施停車收費。記者範榮達/攝影

苗栗縣大湖鄉市區「廣停一」、「廣停二」約50個停車格一位難求,近來引發熱議遭長期佔用,鄉公所徵詢12村176個鄰,有167個鄰贊成收費,鄉長黃惠琴宣示如果代表會支持,將於年底上路。

大湖鄉市區腹大狹窄,「廣停一」、「廣停二」周邊醫院、政府機關林立,又鄰近市場、商圈,最近引發民衆熱議,許多人認爲停車場免費停很幸福,但有的人不願意珍惜,公有停車場當私人長期佔用,本來就一位難求的停車格,更是雪上加霜,希望鄉公所正視解決。

「鄉親的看法、說法、建議, 我都看見了、聽到了!」黃惠琴說,公所因此曾調查全鄉176個鄰,請鄰長了解意見,其中167鄰希望「廣停一」、「廣停二」停車收費,增加停車週轉率。

公所基於公平、使用者付費原則活化停車場,鄉公所今天7月提案,代表臨時會審查通過苗栗縣大湖鄉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至於籌備、建置等相關費用200多萬元墊付案,預計今年11月提案代表會定期會審查,通過後公所會快馬加鞭,希望今年12月即可停車收費。

她指出,「廣停一」、「廣停二」先前土地所有權人是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警察局管理,她上任鄉長後,向縣府申請撥用管理,獲縣長鍾東錦支持,縣府也瞭解地方的難處與需求,終於今年5月底定撥用,公所推動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