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因噪音問題爆大亂鬥 想當公親勸架卻是最慘的

男子見鄰居吵架便上前勸架,但他的下場卻是最慘的。(示意圖/shutterstock)

家住臺中市豐原區A男與B男是鄰居,去年(111年)10月24日下午5時許,雙方因爲機車噪音問題發生爭執,B男出手推A男胸口,C男見狀上前勸架時,卻與A男爆發口角,雙方互相拉扯、扭打,導致A男頭部、胸部有挫傷、臉部有開放性傷口、右膝擦傷等,C男則是臉部瘀青;3人互不相讓堅持提告。

檢警偵查時,C男坦承不諱,但A男與B男則矢口否認犯行,A男辯稱:「B男有打我,C男推我、打我,我有打到C男,但我沒有傷害之故意」;B男則辯稱:「我有推A男,但我是要防衛,沒有傷害對方的意思。」

檢方勘驗現場監視器影像顯示,B男確有出手猛力推戊男胸口,導致A男因此退後數步,醫院診斷證明書載明期也胸部挫傷,足認B男猛力推打成傷。而B男在警詢中證稱,A男揮拳毆打C男,導致C男臉部瘀青等。

檢方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合議庭認爲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日前判決,A男、B男均依犯傷害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C男犯傷害罪,處拘役50日,可以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