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錦芳反駁是引用而非抄襲 黃國昌:一模一樣叫引用?
▲黃國昌針對林錦芳的反駁再次提出質疑。(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4日下午於臉書爆料,指控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林錦芳於2011年送交給立法院的期刊論文有抄襲的疑慮。對此,林錦芳反駁「僅引用研究小組的數據,而非抄襲」,而後黃國昌上傳照片中畫上螢光筆的論文,指出一模一樣的字句卻沒有標示爲「引注」,因此再次質疑是「引用」還是「抄襲」。
針對黃國昌於臉書嚴厲的指控,林錦芳表示,當初他擔任妨害性自主罪量刑分析的召集人,2011年時因《形式雜誌法》對於其研究結果有興趣而邀稿,於是纔將報告引用研究小組的數據,並強調此非抄襲。
對此,黃國昌指出,照片中螢光筆畫上的論文內容都是「一模一樣」的字句,卻連標示的「引注」都沒有,因此再次質疑究竟是「引用」還是「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