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恐嚇前女友緩刑遭撤銷 入監14日? 刑期再生變數

男子林秉樞毆打立委高嘉瑜,逼她在母親靈堂下跪、拍攝私密影像,一審依傷害、僞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臺灣高等法院今年7月13日判上訴駁回。因林秉樞和高嘉瑜都未上訴,案件定讞,但尚未執行。林扣抵曾被羈押226天,等同於繳交78萬罰金、再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

但因林秉樞二○二○年間,曾恐嚇前女友「我會殺妳喔」、「我要整死妳」等語而挨告,雙方和解後,林被判拘役四十日、緩刑兩年確定,未料他在緩刑期間,又再出手對立委高嘉瑜施暴,被依傷害罪判刑八月、不得易科罰金,以及強制等罪判刑兩年兩月,新北檢方近日向新北地院聲請撤銷林秉樞恐嚇前女友案的緩刑,法官認爲,林秉樞確實在緩刑期內故意犯他罪,且在緩刑期內被判刑超過六個月,裁準撤銷緩刑獲准。

林秉樞2021年9月17日凌晨與高嘉瑜視訊時,偷偷截取9張裸露身體的私密影像。同年11月10日,林指示秘書在臉書發文誣陷高女介入他人婚姻,隔天林在板橋馥都飯店逼高女脫衣服、下跪,並查看手機內容,動手毆打、拖行、拉高女撞浴缸,又趁她冰敷臉部時,拿手機錄影,並逼寫自白書。

林秉樞2021年11月24日於母親靈堂,多次喝令高嘉瑜下跪、拉扯頭髮、扯掉帽子和口罩,高嘉瑜向會館人員取得口罩後,又搶走口罩丟進櫃檯中;他見事件被媒體揭露,打LINE電話恐嚇「妳真的要我死,是不是?我死,妳也會死,妳懂嗎?」「妳如果要我,把我塑造成一個渣男…阿妳猜會怎樣?」,再傳訊息恫嚇「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會一起死」。

一審審理期間,林秉樞的辯護律師團聲明,若非閱卷,就不知林與高女應是一對「相愛相殺」、深愛對方又各有性格上缺點的親密戀人。

林秉樞僅坦承傷害,聲稱看高嘉瑜的手機訊息、截取私密照片都經過對方同意,這是「兩人平日情趣」,逼下跪、寫紙條等都是他和高嘉瑜學電影鬧着玩的,且他從未揚言散佈私密照片,當時是在跟高嘉瑜求饒,想極力阻止週刊報導新聞。

一審不採信他的說詞,依僞造文書、妨害秘密、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罪判林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剩餘2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78萬元確定,若林依法繳交,扣除之前的羈押天數,只須再關14天,如今檢方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獲准,恐讓原本近日就要報到入監的林秉樞,面臨刑期再延長的可能。

林秉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