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審計:5家銀行在借款人有償債能力情況下,覈銷不良2億多元

《省政府關於2023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了遼寧省金融審計情況。

據該報告,圍繞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重點審計地方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覈銷、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地方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覈銷審計情況方面,對6個市的9家地方中小銀行2021年至2023年6月底不良資產覈銷進行了審計調查。

結果表明,相關中小銀行積極開展清收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覈銷數據不實。1家銀行2022年覈銷非真實轉讓不良資產;1家銀行2021年18筆覈銷成果合計4.94億元因資產減值準備及利潤不足,未進行覈銷賬務處理。

二是部分銀行覈銷工作不規範。5家銀行在借款人有償債能力情況下覈銷不良資產合計2.19億元;3家銀行在未取得訴訟裁定結果情況下覈銷不良資產合計2841.69萬元;1家銀行覈銷入賬不及時5907萬元。

三是覈銷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力。3家銀行覈銷制度不健全;1家銀行在貸款逾期2年後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因超訴訟時效,借款人及擔保人免除償還責任,涉及金額6000萬元;3家銀行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責任認定;1家銀行部分經濟處罰收繳不及時。

統籌/新湘財撰文/湘財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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