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泰宇「以太幣」吸金3億元 判刑12年

廖泰宇以太幣」吸金3億元,判刑12年。本報資料照片

馬勝吸金集團講師廖泰宇,成立「以太幣」(Ether)投資團隊,以老鼠會形式招攬投資吸金逾3億元;臺灣高等法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將廖男判刑12年,同案被告洪姓女子判刑2年6月。可上訴。

45歲的廖泰宇曾以泰旺企管顧問公司董事長身分接受訪問,自稱原爲口吃患者,靠閱讀5000本書、14年投資逾300萬元,向號稱激發潛能的大師安東尼羅賓等人學習,從19歲月入不到2萬元,到31歲已經月入近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