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瞻|專訪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爲被害人及時提供有效救濟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鍾雨欣 北京報道

近年來,網絡暴力事件頻發,“按鍵傷人”嚴重影響了社會公衆的安全感。面對“多對一”式的攻擊,被網暴者往往處於弱勢一方,如何爲當事人提供及時有效的救濟、破解“法不責衆”,是司法部門尤爲關注的問題。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他提到,網絡暴力案件性質惡劣,存在行爲跨區域、調查取證對象範圍廣體量大、行爲定性難等問題。對此,檢察機關不斷健全懲治網絡暴力犯罪的工作體系,堅決斬斷網絡黑灰產業鏈,夯實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健全長效治理機制,從根本上減少網絡暴力的發生。

另外,對於檢察機關如何護航民營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問題,高景峰也在專訪中做出迴應。他表示,爲了防止“辦理一起案件,垮掉一個企業,失業一批職工”,檢察機關通過依法辦案、部署專項清理和監督活動、創新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制髮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續完善法律監督方式方法,規範執法司法行爲,取得了明顯成效。

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同時需精準把握認定標準

21世紀:近年來,網絡暴力案事件不斷出現,且呈現“多對一”特點,受害人面臨證據收集難、維權成本高的困境。對此,檢察機關如何發力,破解“法不責衆”難題?

高景峰:網絡空間是現實社會的延伸,是億萬民衆共同的精神家園。網絡暴力案件性質惡劣,一是由於網絡的普遍性,該類案件存在行爲跨區域、調查取證對象範圍廣體量大、行爲定性難等問題。二是社會影響惡劣,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社會危害性遠遠大於傳統的侮辱、誹謗案件。有的造成他人“社會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擾亂網絡生態,致使網絡空間戾氣橫行,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安全感。三是由於網絡的匿名性,尤其是自訴案件當事人面臨着取證難、舉證難、證明難的困境,導致不少“按鍵傷人”甚至“按鍵殺人”的網暴者沒有受到應有追究。以“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爲例,網絡涉及範圍廣、瀏覽量大,一旦擴散,往往造成較大且難以消除的社會影響。與傳統的發生在熟人之間、社區傳播形式的誹謗案件不同,通過網絡誹謗他人,誹謗信息經由網絡廣泛傳播,嚴重損害被害人人格權,破壞公序良俗和公衆安全感,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

爲依法打擊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爲,近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健全懲治網絡暴力犯罪的工作體系,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高質效辦理涉網絡暴力案件。近年來,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誹謗案”“‘辣筆小球’侮辱、詆譭衛國戍邊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等社會關注案件,引導公衆自覺規範網絡空間行爲,營造清朗網絡生態環境。

二是研究制定相關司法解釋文件。2023年4月,最高檢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依法嚴懲“網絡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相關犯罪,深挖背後的產業鏈利益鏈,嚴厲打擊“網絡水軍”造謠引流、輿情敲詐、刷量控評、有償刪帖等行爲涉嫌的相關犯罪。2023年9月,最高檢與最高法、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對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此外,爲規範辦理網絡犯罪案件,切實提高檢察綜合履職能力,最高檢單獨或者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制發《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關於辦理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等規範性文件。

三是結合辦案,就整治網絡黑灰產業鏈、提升移動互聯網監管執法能力、加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力度向有關部門發出第六號檢察建議,推動加強網絡犯罪預防和治理。

21世紀:去年9月,“兩高一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刑法中涉網絡暴力的犯罪條款,並做了指導性規定。在您看來,用刑法來治理網絡暴力需注意哪些要點,如何把握謙抑性原則,避免引發“寒蟬”效應?

高景峰: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危害程度大,必須依法從嚴懲治,爲網暴被害人及時提供有效救濟,讓人民羣衆充分感受到人格權利受到保護,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在辦理網絡暴力刑事案件過程中,同樣需要在實體上注重嚴格依法、準確適用,精準把握違法犯罪行爲的認定標準。比如,通過信息網絡檢舉、揭發他人犯罪或者違法違紀行爲,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實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實而故意散佈的,不應當認定爲誹謗違法犯罪。針對他人言行發表評論、提出批評,即使觀點有所偏頗、言論有些偏激,只要不是肆意謾罵、惡意詆譭的,不應當認定爲侮辱違法犯罪。實施網絡侮辱、誹謗等網絡暴力行爲,尚不構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治理網絡暴力方面責無旁貸

21世紀:對於“網絡水軍”造謠引流、刷量控評等問題,檢察機關開展了哪些工作,打擊網絡暴力背後的產業鏈和利益鏈?

高景峰:2023年4月,最高檢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依法嚴懲“網絡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相關犯罪,深挖背後的產業鏈利益鏈,嚴厲打擊“網絡水軍”造謠引流、輿情敲詐、刷量控評、有償刪帖等行爲涉嫌的相關犯罪。“兩高一部”《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第七條規定:“依法懲治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的惡意營銷炒作行爲。基於蹭炒熱度、推廣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等推送、傳播有關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釋規定,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近年來,檢察機關全鏈條打擊網絡犯罪,堅決斬斷網絡黑灰產業鏈,依法嚴厲打擊網絡水軍、爲電詐分子“吸粉引流”,對網絡犯罪案件實行“一案多查”,“四大檢察”協同發力助推網絡空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將持續深化落實。

21世紀:如何看待互聯網平臺企業在網絡暴力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對於在治理網暴中沒有履行主體責任的平臺,下一步檢察機關是否會採取有關措施?

高景峰:網絡服務提供者作爲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承擔者,在治理網絡暴力方面責無旁貸。

根據“兩高一部”《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和壓實互聯網平臺企業的主體責任。一是依法懲治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行爲。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於所發現的有關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規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釋規定,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二是對於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的網絡暴力違法犯罪,依法從重處罰。三是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於所發現的網絡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落實上述要求,抓實網絡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協同推進社會共治。

21世紀:檢察機關如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強化銜接配合,促進網絡暴力綜合治理、源頭治理?

高景峰:一是推動形成工作合力。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加強溝通協調,統一執法司法理念,有序銜接自訴程序與公訴程序,確保案件順利偵查、起訴、審判。對重大、敏感、複雜案件,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意見建議,確保案件依法穩妥辦理。

二是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各單位各司其職、高效聯動的常態化工作格局,依法有序懲治、治理網絡暴力違法犯罪。

三是立足檢察職能,在依法辦理涉網絡暴力相關案件的基礎上,做實訴源治理,深入分析滋生助推網絡暴力發生的根源,通過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對網絡暴力的多元共治,夯實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不斷健全長效治理機制,從根本上減少網絡暴力的發生,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合規改革在預防企業再犯風險等方面的治理成效凸顯

21世紀: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2023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請問近年來檢察機關在履職辦案中,主要採取了哪些措施,護航民營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同時將涉案企業的影響降到最低?

高景峰:近年來,爲了防止“辦理一起案件,垮掉一個企業,失業一批職工”,檢察機關通過依法辦案、部署專項清理和監督活動、創新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制髮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續完善法律監督方式方法,規範執法司法行爲,取得明顯成效。具體舉措主要包括:

第一,加強對刑事訴訟各環節的法律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一是強化對涉民營企業案件的立案監督。針對“掛案”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破壞營商環境的情況,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專項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涉民營企業刑事“掛案”9815件,對證據不足、促查無果的,堅決落實疑罪從無,督促辦結8707件。目前“掛案”清理工作已轉入常態化進行。二是依法規範刑事強制措施適用。2021年6月至12月,最高檢針對包括涉民營企業經營類犯罪在內的羈押案件開展了爲期半年的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指導各地依法準確審查羈押逮捕的必要性條件,平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專項審查活動進一步延長至2022年底,並將範圍擴大至全部在辦刑事案件。三是加強刑事執行監督。針對涉民營企業社區服刑人員請假難等問題,近年來最高檢在北京、天津、河北等11個省級檢察機關部署開展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赴外地生產經營請假活動法律監督試點工作。

第二,深化規範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推動民營企業合規守法經營。截至2023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累計辦理涉案企業合規案件9016件,其中適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案件6687件(佔全部合規案件的74.17%);對整改合規的3736家企業、7787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另有138家企業未通過監督評估,企業或企業負責人被依法起訴追究刑事責任。合規改革在預防企業再犯風險,警示教育相關單位,促進企業合規建設等方面的治理成效不斷凸顯。此外,最高檢聯合最高法正在研究起草“兩高”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有關文件,依法規範司法環節適用合規整改。

第三,完善涉企案件申訴等機制,更好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2023年以來,最高檢組織開展“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專項行動”,對申請立案監督、申請羈押必要性、申請財產措施監督、申請超期辦案監督、提出刑事申訴等五類重點案件,採取報備審查、交辦督辦等方式進行重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