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一部”發佈《關於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央廣網北京7月26日消息(記者黃玉玲)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聯合舉行“依法懲治跨境電詐犯罪 守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新聞發佈會,發佈“兩高一部”《關於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曉燕對《關於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主要情況進行說明。葛曉燕介紹,跨境電詐及其衍生犯罪呈現新特點。犯罪集團及團伙大肆實施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除針對我國境內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外,有的還對境外其他地區居民實施電詐活動;有的團伙混合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部分園區在管理控制成員的過程中肆意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組織賣淫、強姦等犯罪行爲;有境內人員受到境外犯罪組織招募或誘惑,偷越國(邊)境參加犯罪活動,社會危害極其嚴重。
針對跨境電詐等犯罪組織集團化、壟斷化,打着“工業園”“開發區”等幌子,實則詐騙斂財等問題,《意見》第四條規定,通過提供犯罪場所、後勤保障、武裝庇護、人員管理等方式,管理控制犯罪團伙實施跨境電詐、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抽成分紅或收取相關費用,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符合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認定爲犯罪集團,依法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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