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預撥1.15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

經濟日報北京8月19日訊(記者曾金華)8月19日,財政部發布消息表示,針對8月份以來內蒙古中東部、東北、西北地區東部遭遇的暴雨洪澇災害,財政部、應急管理部預撥1.15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內蒙古、黑龍江、陝西、甘肅、寧夏5省(區)開展應急搶險救災工作,重點用於搜救轉移受災人員、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等,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區)財政廳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監管,堅決杜絕資金滯留、擠佔、挪用等違規行爲,確保救災資金安全規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