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企業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抵免部分當年應納稅額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天(17日)發佈公告,規定企業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以抵免10%比例企業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根據公告,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該專用設備購置時原計稅基礎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這裡所說的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和數字技術對專用設備進行技術改進和優化,從而提高設備的數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體包括數據採集、數據傳輸和存儲、數據分析、數字安全與防護等。

按照公告,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應當自身實際使用改造後的專用設備。企業在專用設備改造完成後五個納稅年度內轉讓、出租的,應在該專用設備停止使用當月停止享受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此外,企業利用財政撥款資金進行的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業當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總檯央視記者 田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