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幫派爲200萬大鬧雙北 弘仁會中和組長林京屢被判9年

涉組詐欺集團的弘仁會中和組長林京屢被依指揮犯罪組織、詐欺取財等罪定應執行9年徒刑。(資料照)

竹聯幫仁堂弘仁會與華山幫去年5月因利益糾紛爆衝突,在雙北鬧出三起槍擊案,涉組詐欺集團的弘仁會中和組長林京屢被依指揮犯罪組織、詐欺取財等罪定應執行9年徒刑。

另外教唆少年持槍朝當舖開槍的幹部吳榮展、弘生組組長簡維佑、副組長楊承翰等則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各處10年至8年不等徒刑,華山幫部分法院另案審理中。

檢方指控,兩幫派因一名小弟暗槓200萬詐欺款項而起爭議。林京屢等人創立詐騙集團,自2023年3月至4月騙走多名被害人近千萬,但其中一名小弟暗槓200萬詐欺款項,中和組懷疑小弟勾結華山幫「黑吃黑」,遂擄走華山幫兩名小弟欲與華山幫談判。

未料華山幫大哥董克輝到中和組據點亮槍救人,中和組懷疑上次據點被開空氣槍也是華山幫所爲,新仇加舊恨之下遂指示4名小弟到華山幫據點巨新當鋪開槍報復,並將過程上傳臉書。

幾日後林京屢坐車在臺北市中山區一帶被槍擊,林認爲是董克輝唆使,向弘仁會高層「小宇」彙報,由「小宇」要求吳榮展安排開槍報仇,吳遂與簡維佑、楊承翰等人一同策畫開槍計劃,由劉姓少年趁警方守望撤崗時向巨新當鋪連開66槍。

新北地方法院認爲,林京屢等人針對詐欺部分均坦承犯行,吳榮展、簡維佑、楊承翰也一度在偵查中坦承犯行,後來又翻供,雖然林京屢等人與詐欺被害人達成和解,但林爲中和組長,指揮中和組成員參與詐騙,仍依指揮犯罪組織罪處5年徒刑,另共同詐欺取財6罪各處3年至1年6月徒刑不等,定應執行9年徒刑。

向當鋪開槍部分,合議庭認爲中和組開槍時間在車流、人流正多的白天上班時間,還持衝鋒槍掃射66槍,不但造成華山幫心生畏懼,也造成目擊民衆害怕,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吳榮展10年徒刑併科罰金50萬、簡維佑9年徒刑併科罰金30萬、楊承翰8年徒刑併科罰金20萬,林京屢則因無證據證明參與教唆恐嚇,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