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案公審時,江青突然說一句話引起全國譁然,審判長嚇得趕緊休庭

1976年10月,曾經不可一世的風雲人物“王、張、江、姚”被粉碎,迅速被隔離審查。

這四個人與林總等人橫行10餘年,將中國的法制破壞殆盡,人們的尊嚴和權利,乃至生命頓時失去了原有的分量。

隨着“四人幫”倒臺,標誌着特殊運動結束,歷史爲莊嚴的法律留下了一段空白,也在人們心中留下了遭受踐踏的創傷,痛定思痛的人們開始反思。

最終,人們做出抉擇,不但要發揚民主,還要恢復社會主義的法制建設歷程。

首先是恢復司法隊伍,1978年5月,最高檢開啓創建工作,同年,最高法和公安部恢復正常工作。

年底,也就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公檢法機構貫徹中央的相關精神,開始糾正冤假錯案,也改變了幾千萬人的命運。

爲了避免歷史悲劇重演,中央成立專門機構制定法律,中國的法治工作也步入建設時期,從1979年3月至7月,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在內的7部法律問世。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問世之後迎來的第一個重大考驗就是公審“江、林”兩個集團的10名骨幹成員。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1980年,最高檢提出公訴,最高法開始公審,黃火青被任命爲特別檢察庭庭長,江華被任命爲特別法庭庭長,5名被告提出要求辯護。

這場審判前前後後延續了一個月,因爲公開公正而被載入史冊。這場審判也並非一帆風順,庭審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意外情況。

在公審江青時,她與法官、證人進行激烈對辯,如在談到紙條“你辦事,我放心”時,江青情緒激動,她胡攪蠻纏說這不是全部內容,而是被人根據自身需要斷章取義,她自稱紙條還有後半部分內容:“有問題,找江青”。

就是這麼一句話,引起一片譁然,現場人們開始議論紛紛。另外,公審是電視直播,江的做法很容易造成混淆視聽,迷惑住不明真相的普通民衆,造成混亂。

爲了維護法庭秩序和團結的大局,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宣佈休庭。然而,無論江做出什麼樣的辯護,她在特殊時期無法無天,肆意迫害老幹部和無辜羣衆,作威作福犯下的罪行是無法抹殺和掩蓋的。

1981年1月25日,特別法宣佈對四人的公審判決:江青、張春橋被判處死緩,緩期2年執行;王洪文被判處無期徒刑,姚文元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

這場審判震撼了所有人,也教育了所有人,並引起了全世界的輿論關注和肯定,中國也由此進入到了一個新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