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臺生涉錢櫃6死案開庭 法官突抱病取消、慘案4週年前仍有望宣判

錢櫃臺北林森店2020年施作電梯釀火災致6人死亡67人受傷,錢櫃轉投資迪廣公司董事長練臺生等人被訴過失致死等罪;臺北地院合議庭今天傳喚臺北市消防局林姓火調科女專員作證,但受命法官臨時抱病,庭期取消。

林姓女專員是檢、辯聲請傳喚的「最後一名」證人,合議庭預計下週三再傳林女,依原審理計劃,明年1月辯論後即行結案,今天耽誤的庭期如順利銜接,與原訂結案期程相去並不遠。

據瞭解,錢櫃失火案全案卷證共59宗,證據繁多,辯結後的判決書預估要寫2、3個月才能出爐;以時間推算,有望在火災2020年4月26日發生「四週年」前後由司法認定刑責誰屬。

錢櫃火災命案中最受矚目的被告即練臺生,練的律師表示已與多名被害人和解,替練採不認罪訴訟策略,辯稱工程、營運計劃皆授權下屬分層負責等。

檢察官認爲,分店主管依高層指示「邊施工邊營業」,錢櫃管理階層對發生死、傷的結果有法律上的過失責任,依法究責。

檢方偵結,將練臺生、林森店經理翁珮雯、日班副理張惠純、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與迪廣公司起訴,罪名是放火、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以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錢櫃林森店2020年初因業績良好,決定斥資近3990萬元增設地下2樓到10樓各2部電梯,以運輸來客;公司內部曾對是否施工期間仍要營業進行討論,證據顯示,練臺生是消防法規上的管理權人,曾在消防計劃書上簽字、曾前往現場指示儘速完工。

2020年4月26日,王聖傑在5樓工地使用新購買的雷射水平測量儀充電,因爲電池品質異常,機器起火燃燒,店內的消防設備又因施工無法作動,一連串疏失釀成這起重大的死傷慘案。

錢櫃董事長練臺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