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刊總統選舉賭盤、藍白合不合 雲檢出手逮2嫌

賭博集團在臉書刊登總統選舉賭盤「賠率1比2.5」,雲林地檢署22日表示已逮捕2嫌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有賭博集團在社羣軟體臉書刊登「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賭盤賠率貼文,內有各總統候選人、藍白政黨合不合的賠率,若猜中賠率爲1比2.5,檢警陸續逮捕2嫌聲押獲准,22日地檢署表示此案爲雲林首宗查獲的總統選舉賭盤案,已依《選罷法》、《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表示,賭博集團在臉書刊登總統選舉賭盤賠率貼文,吸引民衆瀏覽,民衆若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賭博資訊,須先繳交3000元,才能加入「2024總統選舉賭盤會員交流」LINE羣組,羣組內有刊登各總統候選人、藍白政黨合不合賠率,供羣組內不特定會員下注而從中牟利。

地檢署說,本案由檢察官曹瑞宏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偵辦,先於今年10月11日緝獲賭博集團內收取賭資的李男,經訊問後,認爲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隔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同月26日再循線緝獲共犯蕭男,亦聲請羈押獲准。

地檢署指出,本案日前偵查終結,認爲李嫌、蕭嫌均涉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之意圖營利,以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爲標的而聚衆賭博,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2項之一般洗錢未遂罪嫌,於11月20日提起公訴。

地檢署呼籲,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規定,意圖營利,以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爲標的,而供給賭博場所或聚衆賭博者,最重可處有期徒刑5年,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根據同條第1、2項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或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方法,以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爲標的賭博財物,最重可處有期徒刑6月,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