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鴻慶快評》林右昌不會包庇NET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及廣場OT合約到期,基隆市交通處於1月31日點交,但原經營業者NET堅持擁有商場產權,引發爭議。後基市府於2月1日凌晨以破壞門鎖之方式,接管商場設施。對此NET委任律師蔡靜娟(左)2日至基隆地檢署控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人對NET擁有產權涉犯侵入住宅罪、強制罪等罪。(徐佑升攝)

基隆東岸廣場營運期間屆止,前得標廠商的「租客」NET卻跳出來主張,擁有所增建的二、三、四層樓建物所有權,這等於是在指控前市長林右昌包庇NET,於情於理不可能爲真。

依據《促參法》,不論是OT、ROT、BOT,最重要的就是後面這個T,"transfer"、移轉。 現在NET的主張,就像大巨蛋營運期間過後,遠雄主張自己有大巨蛋所有權,並指控接手營運的臺北市府是「竊占」、「強盜」;若這樣的主張合乎當初的契約,那麼簽署這樣契約的首長,就等於是喪權辱「市」。

市政是一棒接一棒,林右昌與謝國樑是前後任的基隆市長,謝國樑也有責任去捍衛林右昌的清白,不允許NET污衊林右昌,說林前市長同意簽署一個「廠商增建市府無所有權」的契約。因此在東岸廣場產權屬市府這個議題上,應該是隻有基隆,不分藍綠。

最後就法論法,依據《促參法》第8條,「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併爲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就算東岸廣場的二、三、四樓是NET出資增建,營運期間過後也同樣要歸還市府。今天NET的種種法律動作,實在看不出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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