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轟2槍殺了「抓耙子」棄屍防風林!狠男2審下場出爐

林姓男子被一審判刑17年後,上訴臺南高分院遭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林姓男子因不滿吳姓藥腳供出他涉嫌販毒,去年10月29日邀約對方談判時,2人爆發口角,林憤而持槍對吳連開2槍斃命後,棄屍在臺南市安南區北汕尾防風林。一審認定他主動自首,且與死者父親以50萬元達成和解,判刑17年,經上訴臺南高分院,28日上午判決駁回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去年10月29日林男邀約杜姓男子駕車,搭載林、吳及謝姓男子談判時,2人發生口角,林竟持槍對吳連開2槍斃命,並棄屍在安南區北汕尾防風林,案發後林男在律師的陪同下自首,檢方偵結依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

審訊中,林男辯稱,遭吳男誣陷販毒,還向他勒索要錢才願意出庭,期間共被吳勒索20、30萬元。

一審依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非制式手槍罪處刑5年2月,併科罰金15萬元;又犯殺人罪處刑13年;又共同犯遺棄屍體罪處刑1年,合併應執行17年。謝、杜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分處徒刑8、10月。

吳父認爲,林男承認犯錯,事情已經發生,追究並沒有多大意義,希望林能誠實面對,也希望法官給林改過自新的機會;他還說,兒子死了不能復生,「給他一次機會,不要再糾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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