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這種法官,你放心犯罪
臺南地檢署追查一起泰達幣詐騙案,向臺南地院聲押禁見11名被告,全被法官駁回,引起檢警議論。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破獲一個「泰達幣」詐騙集團,逮捕十一人,聲請羈押。但案件送進臺南地院,法官卻覺得是小事一樁,當即裁定全部無保釋放。裁定一出,不僅檢警憤怒,民衆也全都火了。網民並嘲諷:「是有黨證嗎?」
近幾年,臺灣的詐騙案一直在「你抓、我放」的輪迴中不斷惡化,這個案件正是最典型寫照。檢警苦心佈線、迅雷逮人,但最後都敵不過法院的輕輕縱放,一切努力化爲流水。至於民衆的金錢損失,或詐騙的猖獗,似皆不放在法官心上。
檢察官這次聲請羈押,主要是在現場查獲集團首腦的「教戰守則」,教導詐騙成員如何應對司法,有串證之虞。但臺南地院的法官大人卻認爲,站在「公司經營」的立場,考量長期營運順利,要求「職員」之間學會謹慎應對,是合情合理的事,因此將人全部無保釋放。有這麼體貼的法官,你還能不安心犯罪嗎?
荒謬的是,分明面對的是個詐騙案,法官卻當成他們是「公司經營」,把犯罪者看成「公司職員」。依此邏輯,那詐團首腦不就是「公司董事長」,是社會賢達?
蔡英文一再高呼司法改革,但除了不斷放進自己人馬,卻距離人民和正義越來越遠。臺灣詐騙集團行騙天下,不是沒原因的:政府拋棄了廉恥,法官丟棄了正義,不法之徒簡直就活在犯罪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