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教文委通過給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教育部:朝這方向努力

教育部將和地方政府會商,努力從112學年起讓代理教師都能得到完整聘期。(林志成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通過民進黨立委範雲的提案,自112學年起,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給付全年薪資。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將朝這個方向規畫。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教育部預算,範雲提案指出,國中小代理教師比例飆升至14%,但許多地方政府爲節省教育經費,多數均未給予全年薪資、或是附有兼任行政職等條件始給予全年薪資,造成代理教師勞動權益受損。

範雲表示,國教署明年編列提升國中小學教育行政人力所需經費計106.58億元,其中補助縣市政府聘用的代理教師,國教署應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教師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兩個法規,明定自112學年起,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立法院教文會通過這項提案,範雲表示,代理教師比例飆高的問題,不只是傷害教師勞動權益,也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而代理教師長久以來每年都只能領到10個月薪資,遭受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對待,應該要改進。

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迴應,教育部將和地方政府、校長及教師團體來會商,然後修改相關辦法,朝112學年代理教師都能得到全年完整聘期的方向走。

根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學校得視需要,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的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改聘代理教師、兼任、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補助教學工作之臨時人員。

彭富源說,各縣市將原本要聘正式教師的經費,用來改聘代理教師,但那些錢原本就在的。目前全國約有一半縣市未給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教育部將和各縣市政府會商,讓全國代理教師都可以得到完整聘期及全年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