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22日開議 考試院列5項優先法案
立法院將在下週五(9月22日)開議,考試院列5項優先法案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考試院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立法院將在9月22日開議,考試院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包括《典試法》修正案等5項優先法案,爲了提高法律規範強度,增加對違法舞弊人員的究責機制,增訂對國家考試違法舞弊人員加重刑度及考選部求償權規定。
考試院說明,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優先法案清單,包含《典試法》修正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廢止《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等5案,未來如遇有緊急時效性特殊法案,也會適時補列與調整。
考試院表示,需列入優先法案可分爲3大類,《典試法》修正草案是增加對違法舞弊人員的究責機制,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相關規定,對相關人員予以撤銷原處分並重啓考試程序。
《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是爲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使法律專業人員來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專業知能,並將法律專業人員之資格取得及任用予以統合規範。
此外,《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廢止案部分,考試院表示,此是因應今年7月1日實施的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考試院已就所屬機關進行組織調整,並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不再設置退撫基金監理會二級機關,將業務移由銓敘部掌理,該條例已無存續必要。
考試院說明,典試法修正案等3案,已於第7會期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尚待黨團協商,未來在第8會期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排案協商及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的推展,其餘法案也均已函送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