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 勞動部迴應了
▲多名立委和民團提案,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到79歲的癌症二期,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示意圖/CFP)
文/中央社
家總等民團23日發佈聲明,呼籲不應通過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對家庭照顧者將是災難。勞動部晚間表示,是否放寬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者即可免評申請外籍看護,應再審慎討論。
多名立委日前提出就業服務法第46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僱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到79歲的癌症二期,得免經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也就是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身心障礙聯盟與臺灣社會福利總盟發佈共同聲明指出,憂心立法院近日大亂鬥,會趁隙通過此修正案,並秀出近10年外籍看護人數變化與新增人數、各縣市聘僱外籍看護人數等數據,表示「這對家庭照顧者不是利多,而是災難」。
勞動部晚間發佈6點回應。首先,衛福部會同勞動部於去年9月邀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顧者等民間團體及醫療長照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簡化外籍看護申請流程,獲致共識不應以年齡劃分,而以家庭照顧需求,採取多元認定方式,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簡化民衆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程序。
勞動部表示,去年10月13日起實施3類對象適用多元免評資格,包括使用長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輕度失智症(鬆綁只要1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即可)及擴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礙及中度吞嚥障礙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至14項。 勞動部補充,多元免評自去年10月起實施至今,已覈准超過2.3萬名80歲以上長者申請外籍看護。
勞動部說,若往後80歲以上長者,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民間團體及許多家庭照顧者擔憂,恐使外籍看護照顧上棄重擇輕,中重症家庭加劇面臨移工轉出或怠工等勞資爭議及轉換不成後失聯等情形,恐將嚴重影響中重症家庭聘僱外籍看護權益。
勞動部今年再度諮詢專科醫學會意見,許多專家認爲「免評巴氏量表」宜依據被看護者失能情況及照顧需求,不宜單以年齡劃分;今年7月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中,亦有家總、障盟、居服聯盟等與會民間團體及學者認爲,未失能者允聘看護,將成變相幫傭,不利長輩維持健康自主,反而「加速失能」。 最後,勞動部強調,是否放寬80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者即可免評申請外籍看護,應再審慎討論,並參考專業建議,建請朝野立委凝聚社會共識,以求周延。